| 一是完善公示制度。要求各部门将本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在办公室显要位置悬挂,为办事者提供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的有关材料,以备索或备查,并公开相关职责、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。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,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、法规依据、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。对符合规定,手续齐全的,应及时办理,不能及时办好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。
二是建立服务承诺制度。要求各部门要依据工作实际,制定规范的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根据职权范围、工作职责,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确定服务承诺内容,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、服务质量、服务时限、承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。
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度。以方便群众办事、提高办事效率为目的,按照“能简则简,能免则免,能快则快”的原则,合理简化办事手续。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,必须严格执行;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,必须严格兑现;原来没有规定的,可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,并作补充规定,严格执行,凡一时不能办理的要给予充分理由,要做好解释清楚说明工作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,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。
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。群众到镇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,即为首问责任人,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:只要对方求问,不管是否是自己职责(权)范围的事,都有责任给当事人告知办理部门、解释办事程序、联系经办人等。首问责任人要做到使用文明、规范用语,热情接待,耐心听讲,认真受理,服务周到。(陈朋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