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加强领导。由分管农业班子成员牵头,抽调镇委农办、综合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,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确保农田水利建设责任到人。
二是突出重点。按照因地制宜、突出重点、讲究实效的原则,紧密结合旧县实际和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相关政策,把农村和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在优先位置,通过规划达到摸清情况、明确任务,指导和规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。
三是稳定投入。通过整合以工代赈、农业综合开发、移民、扶贫、水利等资金,采取市场运作,充分吸纳民间、企业及社会资金,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进行政策引导、资金扶持、技术服务,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导,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,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农村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。
四是探索方式。改变过去政府决策,农民服从参与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方式,采取民主管理替代行政命令,按照“谁投资,谁建设,谁管理,谁受益”的原则,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,按照自愿互利,控制标准,严格规范的原则,通过"一事一议"的形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,主动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。
五是深化改革。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,通过承包、租赁、拍卖、股份合作等形式,促进产权流转,落实管护责任,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,促进管理工作全面加强;加快推进用水户参与管理,促进用水协会等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。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,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。
六是强化监督。加强工程建设前期规划、设计,落实项目责任人、技术责任人,确保设计质量;强化对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的监管,实行施工记录制度,确保施工质量;组织人员加强工程技术监督与指导,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,确保工程质量;狠抓工程完工验收工作,严格把关,确保工程使用质量。(陈朋朋) |